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近日在“绿色金融助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PPP)高级研修班”上指出,PPP模式不仅能引入资金,推动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实施,同时还具有六大正面效应,本身就是国家治理模式创新中制度创新的重要案例。
贾康在题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PPP制度机制创新”的发言中提到,PPP模式具有六大正面效应,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从政府主体角度看,减少财政支出的压力,提高财政资金总体使用绩效和政府履职能力。
其次,PPP模式可以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甚至是专业机构参与其中,以合理的融资方式和激励机制,发挥企业的积极性,结合政府本身的社会服务属性,将多方力量糅合在一起创造出更好的效果。
第三,企业在PPP模式中的空间在扩大。“企业是愿意跟政府合作取得非暴利但可接受的回报。”贾康表示,企业背后是资本在运作,资本是逐利的,而PPP项目中是可以找到有客观回报的项目,企业便可通过对自身营利计划的判断来选择。
第四,PPP内在机制和混和所有制全面对接。“PPP模式是天然的混合所有制。”贾康指出,PPP投资均是企业自愿签字,对企业而言,在商言商,对风险防控有了更高的要求,而PPP模式与混合所有制具有共性,避免了之前一股独大的弊端,是对有效投资的倒逼,也使有效投资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第五,PPP模式可对冲经济减缓压力。贾康以北京地铁建设为例,若没有PPP,16号线动工遥遥无期,但现在通过PPP模式完成签约启动,地铁项目建设所需的施工、建材、机械订单等都进入市场,会瞬间把所谓的过剩产能转变为有效产能,“这是引领中国新常态非常有正面效应的一个支持机制,它是属于选择性的聪明投资。”
最后,PPP模式和全面依法治国天然对接。贾康表示,现在正加紧建设PPP法规升级,推进法规建设就是要给民企、给非政府主体一个定心丸,要靠法治保障大家以平等的伙伴关系签订契约后,和衷共济,按照伙伴关系走完PPP整个流程。
此外,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安国俊也在发言中建议,在推进城市绿色转型的过程中,可以推行“绿色市政债”,比如雄安新区可以试点,引导投资投向绿色基础设施和环保等产业,创新推进绿色城市化的发展,并在区域经济中发挥辐射和带动效应。
据了解,由中国节能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节能环保金融联盟联合举办的绿色金融助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PPP)高级研修班8月24日至25日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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