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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同意开展“债券通” 初期先开通“北向通”
 

  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5月16日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债券通”)。初期先开通境外投资者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北向通”,没有投资额度限制。“债券通”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公告。

  公告显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内地基础设施机构,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作为香港基础设施机构,为“债券通”提供入市、交易等相关服务。

  “债券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公告称,初期先开通“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即境内投资者经由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

  “北向通”遵守现行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框架,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投资者和交易工具范围均与人民银行相关公告规定的范围保持一致,通过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合作互联,境外投资者可以更加便捷地投资内地债券市场、配置人民币资产和进行相关风险管理。“北向通”没有投资额度限制。

  公告同时指出,“债券通”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公告。

  央行在内地与香港“债券通”答记者问中指出,以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内地与香港“债券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和香港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

  “债券通”的开通有利于巩固和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有利于加强内地和香港合作;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扩大对外开放。

  央行指出,客观上看,实施“债券通”可能在跨境资金流动、投资者保护与市场透明度、基础设施互联、跨境监管执法等方面面临一定风险与挑战。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包括分步实施,现阶段实施“北向通”,未来根据两地金融合作总体安排适时开通“南向通”;初期拟采用成熟市场普遍采用的做市机构交易模式,同时加强基础设施管理;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等监管部门拟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将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密切合作。

  关于先开展“北向通”交易,央行解释称,彭博、花旗等国际债券指数提供商先后宣布将把中国债券市场纳入其旗下债券指数,表明国际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投资内地债券市场的需求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扎实做好“北向通”,可以为未来“双向通”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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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