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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支持内蒙地区开展风电清洁供暖项目建设
 

  国家能源局支持内蒙古地区开展风电清洁供暖项目建设。能源局要求,「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规划风电清洁供暖最大新增规模为235万千瓦,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於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中1万千瓦风电配套制热量满足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供暖需求的标准开展建设,增量项目供热总面积不低於470万平方米。

  能源局指出,风电清洁供暖的配套项目应优先就近选取存量风电项目,到2020年底,全区新增风电清洁供暖总面积不低於800万平方米。对於新建风电项目,应结合供热负荷深入分析落实项目的消纳方案,通过与供热企业签订购电协议等方式落实供热市场,确保新建项目不影响存量风电项目的运行。

  能源局要求,要在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风电清洁供暖商业模式,参与风电清洁供暖的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确保最低保障小时数以内的电量按分区域的标杆电价全额上网,保障小时数以外的电量通过与电制热用户自主协商或者竞价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同时由电网企业合理收取输配电费用,鼓励风电场自建配电网和供热站,严禁采取奖励发电量的方式开展清洁供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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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