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修订《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